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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电子梅城制售假茅台店主一审被判10年刑并处罚金150万元
时间:2023-12-13 01:32:11 点击次数:

  PM电子昨天,备受社会关注的梅城茅台专卖店制造假茅台酒案一审判决:店主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50万元PM电子。

  2016年3月和4月,梅江区食药监局会同公安机关在罗某使用的门店和仓库查获贵州茅台酒,以及茅台酒瓶盖、纸箱、喷码机、包装机等一批,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均不属其公司生产(包装)出品。

  梅江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作为梅州唯一一个国酒茅台专卖店的经营者,利用人们对专卖店的信任,伪造生产了货值近150万元的茅台酒193瓶,并企图进行销售,其行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PM电子,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PM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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