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电子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未按照规定报告疑似职业病;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未按照规定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PM电子、第三十五条第一款PM电子、第二款、第五十条、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第七十一条第(四)项、第七十二条第(六)项PM电子、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
1.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警告;2.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报告疑似职业病:警告;3.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警告;4.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5.未按照规定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警告